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将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了解,从刚刚结束的2016年汇算清缴情况来看,目前全市共有5.6万户企业享受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全年减免税款5.9亿元,近6亿元。
昨天,记者就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专程采访了无锡市国税局、地税局。据介绍,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中,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经国地税部门测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扩面后,全市预计还有2400户企业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减免税款预计可达3600万元。
无锡某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是2006年成立的小微企业,也是这次优惠政策扩面的受益者,企业负责人表示:“小型微利企业扩围使我们也能享受到税收政策的红利,让我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发展生产和提高员工待遇上来,这次我们全年将减税近6万元。”据无锡地税局税政二处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平时的申报中即可直接按照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不需要审批和备案。近年来,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逐步将减半征税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6万元提高至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顶格”,到此次再度“破格”提升到50万元,体现了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和支持。
据悉,为了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掌握该项税收新政,无锡市国地税部门已经制定了专项宣传方案,纳税人可通过官方网站、“两微一端”、扫描税收政策“二维码”等渠道进行了解。我市的“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堂”也将推出小微企业专场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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